本文围绕几个主题介绍
对法院分配方案不服怎么办
1、法律分析: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异议之诉。
2、法律主观: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分配方案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3)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5、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
6、法律主观:债权超过 诉讼时效 的救济方法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
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服,如何救济
1、法律主观:宣告破产之后 财产分配顺序 为:第一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顺序,职工债权;第三顺序, 社会保险费 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分析:“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
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 破产财产 分配裁定不服怎么办? 债权人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主观:对企业破产财产分配不服的判决不可以提出申诉,若是属于第一审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主观:宣告破产之后 财产分配顺序 为:第一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顺序,职工债权;第三顺序, 社会保险费 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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