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部门有必要规范银行业用工,以确保服务水平不滑坡,行业形象不受影响。银行哪些岗位可以外包,哪些岗位不能外包,监管部门应该划清界限,并明确业务可以外包,但责任不能外包。
你很难想象,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或许并未与银行的正式员工真正接触,尽管仅仅是上市银行的员工总数去年年底就接近222万人。
“我可能来到了一家假银行”,储户L女士调侃称,“在大厅等候时,听说不仅很多网点大堂经理是外包制员工,一些柜员也不是银行的正式员工,顿时觉得心里有些忐忑”。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上述储户的说法得到了部分银行业人士的确认——派遣制或外包制员工在银行业并不罕见。
记者注意到,一家自称已经向8家以上银行提供外包服务业务的金融外包服务公司被装入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资产中(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外包公司在一则招聘启事中自称员工总数超过15000人,这一数字超过了所有的区域性上市银行,而上述员工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外包公司替用工银行“代持”的。
外包和派遣制岗位“包打天下”
当你来到银行办理业务,迎接你的大堂经理可能来自于跟银行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而帮你挑选理财产品的理财经理则可能是刚刚签订试用合同的准员工,微笑服务的柜员可能业余时间正在准备考试并期望由派遣制向合同制转制,而你离开时经常会下意识看一下的头戴钢盔的保安的劳动关系一直属于某家金融保安公司。即便你选择使用自助机具,这些设备的清机加钞处理、维修、远程值守服务也很可能是外包公司一力承担的。
此外,大街上拦住你办信用卡的所谓银行员工其实可能是外包公司的职员, *** 里声音甜美的客服人员中的绝大多数与银行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你看不见的银行IT系统也是由第三方外包并维护的,甚至于来你的创业空间联络小微企业贷款的青年,还在期盼通过签订几个大单实现身份的转换。如果很不幸你信用卡逾期不还,向你催收的很可能也是银行雇来的“临时工”以及“临时公司”。
如果你选择在网络上寻找银行的工作机会,很多的客服岗位都来自于“**信息科技公司”或者是“**人力资源公司”,这些公司不是用人方但却是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上的甲方。
“基本上你在银行接触到的人都可能是外包制或派遣制的”,一位网友表示,一位就职于人力资源公司的朋友曾对其爆料。
虽然上述描述较为极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银行的大量一线岗位都存在外包或派遣制员工的现象。
用户的担心
“外包制最大的好处就是降低成本”,某上市银行高层对记者表示。
应该说,外包制与我国商业银行“亲密接触”的时间并不长,过去一直是劳务派遣制包打天下。但随着现在派遣制同工同酬以及只能定位于“三性”的要求,银行不得不转向其他方式控制成本,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和占比近年来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部分国有大行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已经由数万人降至数百人。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业务外包是种业务合作关系,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签订业务合作合同,由承包企业独立完成所承包业务,合作针对的是业务。承包企业自行安排人员,开展业务,对人员发放工资。因而业务外包关系是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对于储户而言,业务外包的风险在于信息和资金安全”。
记者曾在某QQ群多次接收到求购银行用户信息的信息,每条大概报价0.25元。记者尝试与买家沟通,但买家比较谨慎,仅表示,“银行的员工或者在银行服务的其他人员手中都可能有大量的此类信息”,但是“胆小的就别来交易了”。
储户对于银行往往有着天然的信赖,并不会主动区分(更多时候也确实很难区分)正式员工还是外包工,因此其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正式员工的违规行为的定性相对简单,而非正式员工如果侵害储户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银行是否会以‘临时工’为由推卸责任是储户最为关注的”,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
此外,记者注意到,一些被动选择为外包员工身份的银行从业者也对于在工作中受到的差别待遇(包括薪酬、福利、晋升机会、可选岗位甚至是人际关系方面)表示了愤慨或无奈。部分“外包工”表示,“学得一技之长后就会离职”,长此以往,这对于银行的人才培养显然也是不利的。
责任不能外包
这些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十分严重,其中银行业是信息泄露重灾区之一。而且,银行储户存款“不翼而飞”等案件也不少见。这既是因为一些银行存在管理漏洞,也是因为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低。如果银行把某些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关键岗位外包,更让人难以放心。
其实,银行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仅关乎消费者利益,也关系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因为行业形象、市场秩序是靠每家银行、每个从业者共同维护的,部分银行出现服务问题就是给行业形象减分,给市场秩序添乱。一线岗位被外包后,银行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就存在下滑的可能。
鉴于商业银行一线岗位大量被外包,储户存在“假银行”的看法,银监部门有必要规范银行业用工,以确保服务水平不滑坡,行业形象不受影响。例如,银行哪些岗位可以外包,哪些岗位不能外包,监管部门应该划清界限,并明确业务可以外包,但责任不能外包。虽然银行部分岗位、部分服务承包给外部企业,让外包制员工来干,但商业银行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绝不允许转嫁给承包企业和外包制员工,这是允许银行岗位外包的一大前提。
来源|经济日报 证券日报
本期执行主编|马仁海 编辑制作|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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