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而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均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据9月28日《新京报》)。
其实中国人并不怎么能喝。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的报告显示,中国15岁以上人口年人均消费酒精约6.7升,跟俄罗斯15.1升、捷克13升、法国12.2升这些恐怖数字相比差远了。其实跟韩国也没法比,韩国人均消费酒精12.3升,看来韩剧里的各种酒局并非浪得虚名,人家是真爱喝。
看上去统计数字和我们日常观感不大一样,我们的印象里,中国人在酒桌上经常呼朋引伴、吆五喝六,感觉特别能喝。真实的情况是,我们并不能喝,而是敢喝。或者说,和欧美人相比,我们喝酒的场景是不一样的。欧美人的饮酒习惯是喝在日常。他们在家里喝,在酒吧里喝,在球场上喝,甚至在大街上喝。而他们喝酒的目的也是为了娱乐、交流,或者仅仅是喜欢喝酒。
而我们这边喝酒,就完全不一样了。在中国的酒桌上,酒并不是主角,而是工具。酒文化在我国,与其说是一种饮食文化,倒不如说是一种社交文化。恰恰是因为不能喝,所以在东方文明里,能喝成为了一种性格豪迈的表现。这样的文化传承下来,酒量和性格就挂了钩,敢喝,敢往死里喝被认为是性格豪爽可交、够朋友讲义气的表现。而这种酒品看人品的解读方式,在中国这个讲关系靠人情的社会里,就进一步加剧了拼酒文化的蓬勃。相比之下,欧美人虽然能喝,但在讲求规则和契约的文化里,他们不需要靠喝酒来表决心、拉关系,所以他们没有发展出拼酒文化。虽然他们也是酒鬼满大街,但基本上是自愿的,而我们这边,却很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喝之。
中国的拼酒文化,除了传统以外,还和现实环境有很大关系。微信公众号“大象公会”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探讨中国什么地方的人更能喝,结论是北方人比南方人能喝。文章给出的理由是,酒桌文化的强弱跟体制化程度正相关,越是体制化高的地方,拼酒文化就越旺盛。道理很简单,体制化程度高,等级就森严,上级对下级的影响就大,上有所好,自然下必甚焉。如果从职业来划分能喝群体,官员肯定是其中的佼佼者,因为他们的体制化程度比其他行业都高,当然,最强的一定是体制化程度最高的军队了。
我想这就是我国多个省份下达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原因。当然,工作时间喝酒会影响官员形象,会影响工作,但我想这都是禁酒的次要原因,禁酒的主要原因,是要禁掉酒桌所承载的场景和官场文化。真正要禁掉的,是在推杯换盏中构建的畸形的人际关系,是各种酒桌上的人情往来中形成的腐败温床。在酒桌上,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很可能变得圈子化、江湖化。同样在酒桌上,各种招商引资变得不再公开透明,我想这才是官场酒文化真正有杀伤力的地方。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讲,酒作为很具体的物品,其实展示的是官员的权力。无论是权力的展示还是权力的授受,都可以通过酒表达出来。而这样的物品或者说场景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官员出行的排场、汽车的级别,恢弘的楼堂馆所,都可以看做是权力的象征。而国家对于一项项具体工具下达的禁令,管束的也正是权力本身。法律法规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权威取代制度,人情取代程序的官场文化。
当然我想,除了戒除掉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之外,我们更需要从根本上约束权力。因为酒桌文化,并不是权力失控的原因,而仅仅是权力失控的结果,是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所以当权力本身被约束,依附于其上的场景或文化自然就烟消云散了。所以,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还只是治标,而我们更加需要的是治本。
就在这两天, 韩国反腐败法《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法律,公职人员接受宴请、收受礼品和喜丧金费用分别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82元人民币)、5万韩元(304元人民币)和10万韩元(608元人民币)。同时,法律还设定了百万韩元的“红线”,违反者将面临刑事指控。韩国媒体解读,虽然法律直接适用对象仅有约400万人,但由于向上述人员提供现金或其他贿赂的当事方也将受到处罚,因此该法律的适用对象实际上是全体国民。我想这种针对全体国民、近乎于零容忍的法律,值得我们借鉴。
本报评论员 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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